沙龙智库 / 劳动关系

单位仁至义尽,却被员工反咬一口!造孽啊~

bomstic · 2009-10-20 · 原 30 回复 / 1455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本帖最后由 bomstic 于 2009-10-29 10:09 编辑

我们单位有个员工合同期是到2008年4月8日,到期之前就发单位的续签意见表给他们部门领导了,后来因为该员工家人出车祸回老家和调换部门等种种原因,续签表一直没有给人事,因为考虑到合同备案的问题,单位就帮他去人力资源备案了两年的新合同,从2008-4-9到2010-4-8。他本人2008-4-16到2008-5-15回老家没和公司办任何请假手续,公司当时算的一个月事假,还帮忙组织单位员工为他捐款,该员工回公司后还帮他升了一级。可能单位事后忘了签文本合同,现在该员工以单位不签合同为由,要求支付补偿。

专家讨论 · 24(另有 6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2楼 · allerberge · 2009-10-20

当时公司是否已经发书面的续签到员工本人了,并且员工本人已表达意向

3楼 · bomstic · 2009-10-20

续签意见表都是提前发到他部门领导那里的,因为我们单位有很多客户单位,工作地点比较分散,一般的操作工是没有邮箱的, 需要他们部门领导转交的。但是人事是肯定发过表格的。

4楼 · qiqi531 · 2009-10-20

不要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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