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将把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最后的解决方案以日志的形式拿来和大家一起分享。
人力资源日志
新紫罗兰 · 2010-01-12 · 原 22 回复 / 1977 浏览 · 版块 案例分析讨论
专家讨论 · 18 层(另有 4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既然发生劳动事实,应该给予。
这些问题其实对于我们可以说是问都不用问,加班是事实,就补。但对于老板来说,总是想办法去不给,那就要做好实证调查和解释工作。
1.不给加班费可以适当安排补休,但必须以双方达成共识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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