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真实的案例,想说出来和大家一起讨论一下,有关员工问题。
真实案例——在“病假”庇护下的员工
yeyeqiuyu · 2010-02-18 · 原 17 回复 / 2283 浏览 · 版块 案例分析讨论
专家讨论 · 15 层(另有 2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没制度不好办,最好利用程序和规定进行限制,像长病假的话不是医院证明就可以的,要求员工请假或补办手续的时候提供病历、医疗发票、用药记录、治疗记录的原件。单位对请假理由有疑义的可以到单位指定机构重新诊断。
三个月的医疗期,已经过了。医院我也去核实了,医院给我的解释是这个东西他们也只是建议,因为这个病可大可小。
看来,这个员工也是不太想做了.3月份合同到期后,如果医疗期已经结束,那么合同终止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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