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社保缴纳不合法,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要赔偿么?
xiaohan1789 · 2010-03-24 · 原 13 回复 / 1044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11 层(另有 2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就本人所了解的是:
社保这个项目上本身不“补偿”,只“补交”;
是解除不是终止,过错在企业,虽然社保关系三方:国家、企业和员工,但企业有法定的代扣缴交社保的义务,从这个角度,企业有过错,所以企业应当给予提起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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