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有一员工,工作能力不能胜任目前的工作,六个月的试用期刚过,没有转正,但是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公司想让其自动离职,但是他想要补偿,而公司又不想给,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大家有没有好的办法进来讨论一下
如何处理员工离职补偿问题
夜色如水 · 2010-06-03 · 原 20 回复 / 869 浏览 · 版块 员工关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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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內有充分理由證明不合格,可以直接解顧,不需要賠償
試用期內有充分理由證明不合格,可以直接解顧,不需要賠償
我公司也遇到类似的问题,招聘到的一个项目经理说起来条条是道,实际工作做得一塌糊涂,现在两个月的试用期刚过,公司也在考虑其去留问题。因为我也刚到公司两个月,只是建议公司和他协商调换一下岗位,做为一个缓冲期,如果还是不能胜任新的工作岗位,可以让他待岗或下岗。总之要看实际情况,尽量不要太生硬的解决,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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