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cougay 于 2010-7-8 09:24 编辑
我是09年8月12日 进的这家公司,上班三天调了2个公司,三个部门,最后在集团人力连续是招聘主管,然后兼培训主管;3个月(11月下旬)不到,调到5公里外的分厂行政综合办(属分厂,行政系统,负责行政人事安全环境6S等);春节期间董事长曾要求我去江西分厂负责办公室,后因家庭原因拒绝;直到5月初调回总部另一个分厂(初步估计原因是开会时与新调来的总经理为工作事务有点场面不协调),调回时是平级同酬调动,只是部门变成生产系统综合管理部(属生产系统,主要负责安全和 6S),期间人力经理曾经要求我去江西接替人力工作,我拒绝了,直至昨天人力经理,说我目前岗位合并,先回家休息一个星期,等候调整。当时对休息期间工资问题作了录音(安基本工资发放)。
1、公司辞退的话,要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你(或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另支付1个月经济补偿金(按照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即:09年8月12日至最后离职日期全部工资收入(含去年年终奖) ÷ 实际月份数
年终奖 具体方案倒没见着,我只有去年过年给我的一个工资条
既然属于岗位合并,说明这个岗位的工作内容还是存在的,单位属于无正当理由让你停工在家休息。因此,因单位的原因造成你无法工作,单位应该按照你的全部工资发放,而不是按照基本工资来发放。因为这种情况也不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所以一个月的代通金之说(或者是补贴一个月工资)毫无根据。
🔒
还有 22 层专家讨论没看完
留个邮箱成为沙龙用户,免费解锁本帖剩余 22 层 + 全站 2 万篇历史精华的完整讨论。
我们只用它给你发解锁链接与偶尔的 HR 精选,可随时退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