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除非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或者约定的培训费用,需要赔偿以外,其他情形是否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不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离职,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zhao_zhongmin · 2010-08-17 · 原 14 回复 / 1617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12 层(另有 2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实际操作中,不能要求赔偿的,除非他造成公司损失,并且公司能举证。
不给他结算工资呗。
可以扣除他不提前通知的那几天工资,但如果员工真有急事,就没有必要啦,人性化一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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