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开分析一下这个案例
本帖最后由 djdiaohizi 于 2010-9-13 12:26 编辑
A 2009年6月10号在某公司担任文职类工作,进厂就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的得到报酬等于基本工资 考核,公司的工作时间是星期1-6,每天8小时.到2010年7月3号,因为国家最低基本工资提高了,但公司不想增加成本,没有按照国家规定提高工资,A觉得工资低了(而且有朋友介绍其他工作,辞职到仲裁A都还没到其他单位上班),觉得有好工作就向公司提出快速辞职.公司不同意.第二天A就没来上班了.按照公司规定矿工3天自离,公司不给A发工资(A是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多次谈判下,公司认为最多把那个月的最低基本工资给A,考核跟每月奖金不给,A认为只拿回自己工资好聚好散,到公司始终不同意,于是A把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仲裁. 公司认为A违反了劳动合同,连续旷工3天,所以取消考核跟奖金也是当然的,社会保险没交是因为A他自己同意不要,并且签了一份同意书,不交社会保险, A认为公司只给基本工资,考核工资跟奖金也应该是自己劳动所得,理应支付,A还认为公司的工资是发上一个月的(6月每月28号发的工资是5月的工资)有拖欠工资,违反劳动法理应给于赔偿,还有奖金也是压2个月发(发的是大前月的) ,也应该赔偿拖欠费,社会保险也没买,保险金也要补偿,还有按照劳动法规定一周上40小时 ,公司星期6上班要支付200%加班费,所以公司工作一年内的所有加班费(国家法定节日3倍) 大家谈谈如果你是A,你会怎么维护自己权力? 可否追回1年内的加班费?A的工资是基本工资770加考核530,一个月工资1300,那么星期6的加班费怎么算? 如果你是公司你又会怎么办?公司刚开始没想到由一份工资牵扯到加班费和保险金,有什么办法只给工资而不补加班费呢?
本帖最后由 31号 于 2010-9-13 11:47 编辑
1、首先要弄清楚A辞职的理由是什么?如果是因为公司为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为其缴纳社保,那么A有理由随时提出辞职,并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否则,自己辞职比较麻烦。
A是不是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呢?
不交保险这块就可以让劳动者随时提出辞职,并且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还有 6 层专家讨论没看完
留个邮箱成为沙龙用户,免费解锁本帖剩余 6 层 + 全站 2 万篇历史精华的完整讨论。
我们只用它给你发解锁链接与偶尔的 HR 精选,可随时退订。
本文为 HR沙龙论坛 2003–2017 年历史精华存档 · 内容已脱敏,仅供学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