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单位长期没有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员工多次催促后,公司于员工入职近一年后才签订合同。具体情况是:员工2009年10月26日入职,公司2010年10月10日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从入职之日算起。那么,员工还能否申请双倍工资赔偿?提出赔偿的诉讼时限到什么时候截止?是从什么时间点开始计算?谢谢
请问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索要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期是如何规定的?
zuobaoshan · 2010-10-14 · 原 15 回复 / 2488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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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回复 2# mjh2010
本帖最后由 31号 于 2010-10-15 10:56 编辑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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