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洒脱熊猫 于 2010-12-27 18:03 编辑
做人力资源这么长时间,辞退员工的次数还屈指可数。
本帖最后由 洒脱熊猫 于 2010-12-27 18:03 编辑
做人力资源这么长时间,辞退员工的次数还屈指可数。
即然是无过错,就不是辞退,而是得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即然员工是无过错的,又是协商解除,那就按劳动合同法赔偿了。关键是员工提出了什么要求。这个时候要尽量安抚员工情绪,不要起冲突。
lz有遇见过情绪比较激动的员工么?怎么安抚呢?
五分钟就结束了啊?我们普通离职面谈都要谈一刻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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