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任行政主管,当然行政、人事等后勤工作都在这个部门。我们部门的负责人是办公室主任,全部门工作由他总体负责。我作为行政主管,无权决定任何事情,完全是执行而已。我进公司之初,就多次催问劳动合同的签订,但领导总以种种理由推托,甚至说即便签合同,工资一栏也只能按照约定工资的70%填写。我没有接受。但公司方面既没有给我是否签订的意见,也没有辞退我,就一直拖到今日。待我向公司提出索要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的要求时,公司老板又无赖地说,你是做人事的,出了这样的漏洞,你也有责任,并以此拒绝我的要求。请问我的要求是否合理?我的工作岗位就不能争取我的权益了吗?
人事工作从业人员能否申诉不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zuobaoshan · 2011-01-13 · 原 22 回复 / 1128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18 层(另有 4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我觉得应该可以
从法理和现实的角度看,我觉得是可以的,因为你不是主管,没有这项权力,纵然是做人事的
当然可以,所有的决定权利在老板那里,最好收集你已经提醒的领导等证据,很多单位都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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