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财务出纳,怀孕六个月,因公司工作需要将其个人银行帐户用于对公帐目往来,她利用此帐户,挪用了公款用于个人投资,被发现后及时补回款项,未对公司造成损失。现在公司要将其开除。但公司的规章制度中并未列明此行为作开除处理的规定。
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徐庆华 · 2011-02-22 · 原 14 回复 / 691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6 层(另有 8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同意楼上观点,让他自己写报告辞职。否则就诉诸法律吧~
就算补回也触犯劳动法,让他自己写报告,否则就司法途径
把厉害关系说清,应该不辞职的话,公司就要报警处理,这样大家都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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