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妇怀孕第八个月中,让医院医生开了一个月的病假单,然后在这一个月中,不想上班想休息就休息一两天,然后上一两天班,再休息,再上班,假单依据就是医生开的这一张一个月的病假单,能这么做么?如何处理?现在的员工理解的假期都是肢解的。
孕妇请假问题
菡萏花开 · 2011-06-15 · 原 26 回复 / 1769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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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不是第八个月的话(其实第八个月也无所谓),她既然已经开了一个月的单子,他这一个月应该都算请假休息,既然她来上班,自己就是自愿的,义务的,不用去管他,按请假单来,他写一个月假就拿一个月假单,他请一天就拿一天假单,否则算事假,如果他已在法定产假中,那看医生开的产假证明日期与预产期日期,那就按法律算,不管她来不来上班,工资就这么算。如果你们是大公司的话,小公司嘛,更简单,灵活运用,怎么都行。
回复 3# 往希忆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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