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ken7502 于 2011-10-9 16:26 编辑
公司人事部门因人为疏忽,使一批合同到期的员工在过了合同期还没有及时续签新的劳动合同,在过了四个月后整理资料才发现问题存在。事后人事部门马上整理新的劳动合同并交员工进行补签(关键词:新的劳动合同在条款上比原合同优越),发出后大部分员工都没提出异议实行补签,但有几名采用故意拖延的形式不签订新的合同(不提诉求,不回复,不与公司沟通)。
本帖最后由 ken7502 于 2011-10-9 16:26 编辑
公司人事部门因人为疏忽,使一批合同到期的员工在过了合同期还没有及时续签新的劳动合同,在过了四个月后整理资料才发现问题存在。事后人事部门马上整理新的劳动合同并交员工进行补签(关键词:新的劳动合同在条款上比原合同优越),发出后大部分员工都没提出异议实行补签,但有几名采用故意拖延的形式不签订新的合同(不提诉求,不回复,不与公司沟通)。
对合同续签不及时,公司事后已提出续签要约,员工故意拖延,公司能够证明这个事实吗?
td1028 发表于 2011-10-9 16: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跟我遇到过的两个员工的做法还真有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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