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员工(男),52岁进入公司,以前未交养老保险,进公司开始交保险,那60岁退休时,A员工未交满15年,那么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如果支付,支付的法律依据是哪条?此时,A退休后,其和公司还有什么联系吗?其劳动合同能算作是自然终止吗?工龄又没有满10年,不能与之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在其退休好还有给他续买保险的义务吗?请教!!!
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未交满15年,怎么办?
想你的倾诉 · 2011-10-11 · 原 17 回复 / 3274 浏览 · 版块 案例分析讨论
专家讨论 · 15 层(另有 2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一、不用支付补偿金,二、如果退休后,和公司没有什么关系,三、到该员工60岁,至于到了退休年龄还未满缴费年限怎么办,现在好像可以选择,可以退保,可以继续缴纳保险,交够15年后再享受养老保险金,至于是否可以一次性补交齐,建议到本地社保部门询问。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那如果工龄在10年以上,那就可以和公司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即使达到退休年龄,但社保还部足15年的,公司是否有义务给其按10%的比例续交?(譬如42岁入公司,之前都没交社保,但由于其工作特殊性,其55岁退休,那还有两年的社保怎么办?)
1、这个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是这个人在你们公司干了多久,签了几次合同,和他之前的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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