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老师,我们是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公司2009年接手一个楼盘,同时把原来的管理人员一起接手,他们09年下半年和公司签劳动合同。今年年底合同到期有几个人表现不好,不准备续签合同,公司是否要赔偿?赔偿的话是从09年开始计算吗还是从他们到那个楼盘开始算?如果是的话就是要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吗?谢谢!
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合同的赔偿问题
victorzuo · 2011-11-07 · 原 16 回复 / 798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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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原来开始算,要是08年以前的饿从08.1.1算
从原来开始算,要是08年以前的饿从08.1.1算
按2008年新的劳动合同法,如09年是和你们签订的合同,就按和你们签订合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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