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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责任制人员的加班费

早睡早起 · 2005-08-29 · 原 15 回复 / 2373 浏览 · 版块 HR沙龙苏州区

我周围的很多企业内的责任制人员(指一些工程师、项目主管、经理等)都是没有加班费的。不知道这个有没有法律依据。请教各位大虾!

专家讨论 · 15 · 免费试读 3
2楼 · 德富信 · 2005-09-05

只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公司才有权不计发加班工资,否则不计发加班工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即使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责任制人员没有加班费,该约定也是不合法的,存在法律风险。

3楼 · dawis · 2005-09-06

根本不需要约定,只要公司不承认加班时间就可以了.至于他有没有在公司加班工作那是他个人的事.实行责任制的企业一定要向员工说明这一点.

4楼 · 德富信 · 2005-09-06

Dawis, 我个人认为,按照你的方式操作来操作是存在法律风险的,因为到时候万一发生纠纷,举证责任在公司,公司如何说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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