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司明年在组织架构上会发生变动,计划将一个职能部门由上海移至新加坡统一管理。由于工作内容部分重合,所以现就职于上海的3个员工中的一人将不被offer职位。现需要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现无其他职位可以给他)。该员工,2002年入职,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公司工作了快10年,高管级别。该员工有腰椎病,现在长请病假(有正规医院假条),来一周,休二周。头疼啊 :( 求助以下问题:
公司结构变动所涉及的员工合同终止
nationalhr · 2011-11-25 · 原 15 回复 / 1222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10 层(另有 5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补尝=按要求是上一年度月平均*在该公司工作年限(如果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的三倍,按三倍的当地平均工资*在该公司工作年限计算)
路过,这种事还是少干。高管要小人事去弄,呵呵。
现在长请病假(有正规医院假条), 查查累计的医疗期到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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