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这方面的制度,规定旷工三天构成自动离职,公司不作结算。劳动局挂来电话说员工找到他们,让我们按规定结算。公司认为他们的行为已经事实上影响到我们的生产和正常管理。怎么处理合适?求教!谢谢!
请教TX,旷工三天构成自动离职,不作任何结算可以吗?
飞粤无限 · 2012-02-07 · 原 48 回复 / 2591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33 层(另有 15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劳动局都要你结算了,还是结算了吧
chuang 发表于 2012-2-8 09: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了制度还要走程序,走了程序还要签字,所有资料都齐全就算闹到劳动厅也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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