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放:2009年10月30日,梁某与某公司签订了3年期的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高级销售经理,月工资为3万元。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乙方(梁某)同意服从甲方(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对其进行的工作岗位安排;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将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员工不胜任工作,如何处理?可以被“调岗”吗?
jenny5516 · 2013-01-03 · 原 10 回复 / 964 浏览 · 版块 案例分析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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