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近来公司部门要精简人员,降低人工成本,要HR与员工谈解约,员工月薪4000元,2011年10月7号入职,我在想,像这种情况必须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或另支付一个月工资吗,如N+1?补偿金计算为:4000(代通知金)+4000+2000=10000元,这样补偿金计算对吗?
与员工解约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吗
若大非 · 2013-01-05 · 原 14 回复 / 1179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13 层(另有 1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你这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支付的是经济赔偿金了。。
如果不想付代通知金的话,你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他要解除。。但是他在这工作的一个月你仍然要给他支付工资。并且还不能保证他的工作效率和状态。。当然你也可以按公司规则制度考评他,但是这样很容易造成矛盾激化。一般情况如果要解除都是花钱买这1个月时间的。
个人觉得这种应不属于违法解除,不需支付两倍赔偿金,不知道是否理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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