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已办完了所有的离职手续并当场结清工资。现财务月底理帐时发现还有一张1000元的暂支单未让其归还。财务当场给该员工打电话,他说他认这笔帐,但是现在没钱也没工作,等有工作了再还。由于该员工是被公司开除的,所以他的承诺很难让人相信。幸好是他是上海本市人员,不怕他逃走了。可是他还钱的期限一直不兑现的话,公司该怎么做呢?如果这事拖过60天,是不是也意味着公司过了60天的诉讼时效?em06em06
急:员工离职后财务才发现他还有未还款1000元,该如何处理呢?
永不屈服 · 2005-12-28 · 原 25 回复 / 2685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23 层(另有 2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此事可以用适用民法中的债权债务,其诉讼时效应这发生争议后的两年
这说明财务有问题,首先要求财务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离职单上肯定有财务人员的签字的.
同意楼上的说法,离职时财务人员一定要签字结算工资,清理借款,报销票据及固定资产移交.否则追究财务人员责任.
🔒
还有 20 层专家讨论没看完
留个邮箱成为沙龙用户,免费解锁本帖剩余 20 层 + 全站 2 万篇历史精华的完整讨论。
我们只用它给你发解锁链接与偶尔的 HR 精选,可随时退订。
本文为 HR沙龙论坛 2003–2017 年历史精华存档 · 内容已脱敏,仅供学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