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16条 疑问
jackson007 · 2014-05-18 · 原 13 回复 / 457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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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yicumt 发表于 2014-5-19 13:18
只要能够构成表见代理就行了。说白了,HR签字,劳动者事后不认,用人单位追加一个认可,劳动者没话可说了。
对用人单位而言,应该是盖章并签字的意思。盖章应该是单位的公章,而非部门章。至于签字,最好是法人签字,法人也可以委托HR经理或其他人代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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