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总部准备从香港搬至上海,其中一些部门的负责人已经陆续到了上海,我负责集团上海总部和其中一家全资子公司的人力,一天总裁办公室通知招聘一名秘书,通过所有的程序,我招聘了一名女孩,大专学历,三年文秘经验,由于当时总裁人在德国,总裁助理人在香港,通知我全权负责这名文秘的招聘,于是我通知她来上班,发出offer letter。
沙龙小兵碰到困难了,老大能不能告诉我怎么做?
robin_ru · 2004-04-25 · 原 17 回复 / 1676 浏览 · 版块 招聘与选拔
专家讨论 · 13 层(另有 3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首先是:承认压力、面对压力、缓解压力、放弃压力(过去的就让他过去!!!);
人事都是在夹缝中生存的,压力自然不小。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让自己适应环境。吃一堑长一智了。本来录用的决定权不应有你来决定的,决定了就要承担后果,就是这个道理。
怪?总裁办秘书,部门经理和一位副总有何权力要求辞退?既使要求人力部门辞退,又有何压力而言?(总部的人力资源部门只对总裁负责),所以做HR工作就是要求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该坚持原则的就要坚持原则。做HR不能太“委屈求全”。
🔒
还有 10 层专家讨论没看完
留个邮箱成为沙龙用户,免费解锁本帖剩余 10 层 + 全站 2 万篇历史精华的完整讨论。
我们只用它给你发解锁链接与偶尔的 HR 精选,可随时退订。
本文为 HR沙龙论坛 2003–2017 年历史精华存档 · 内容已脱敏,仅供学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