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4月份起,我公司需招聘一位法务,我进行初选初试,初试后将合适的人选提供给董事长(因法务是隶属于董事长室)复试。时间已过了大半年,至今未招入合适人选。
招不到合适的人选,公司要扣我薪资,合理吗?
vicky娃 · 2006-12-12 · 原 20 回复 / 1321 浏览 · 版块 招聘与选拔
专家讨论 · 17 层(另有 3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晕倒,哪有这样的公司啊?又要马儿好又要马儿不吃草,赶紧另谋高就吧,此地不宜久留。
同意楼上的。赶紧走吧,如果招不到人,就扣招聘人员的工资,还有谁敢给他招人呢。
如果说结果是必须接受的,那么只能说不是非常的合理的。不过,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作为HR,必须反省一些事情。在招聘过程中,会存在不同的情况,虽然常用的招聘渠道也不少,但是鉴于市场、人选以及公司内的综合情况,所以也会出现人才很长时间招不到的现象。不过对于事情的解决,肯定会有更加针对性的措施,譬如对于有些人选通过猎头,对于有些人选通过行业内推荐等等,都是一些特殊的方法,只有在招聘前和招聘中尽最大努力去想过做过,那么才有可能得到一定的效果,否则按照传统固有的思路去操作,往往会陷入出力不讨好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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