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推荐管理制度
1. 目的:为了规范管理公司内部推荐工作,使招聘工作有序、高效,特制定此制度。
2. 对象:公司内部所有推荐简历的员工。
3. 规定:
3.1总务人事科结合公司的情况拟订内部推荐管理制度。
3.2员工推荐简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推荐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将简历送至总务人事科招聘组。
a)推荐简历时间:每周星期三下午16:00-17:00
b)推荐简历必须由该部门科长同意并在简历上签字。
c)推荐简历必须在简历上方注明应聘岗位,并在简历下方写明推荐人部门、姓名、推荐日期及推荐人电话。
3.3如所推荐简历人员曾为本公司服务过,必须附合以下条件方可推荐:
a)已离职时间为六个月以上
b)离职原因排除以下原因:
(1) 不适应工作环境
(2) 工资低
(3) 与上级关系不合
(4) 曾在公司受过乙类以上(含乙类)处罚
(5) 试用期不合格
(6) 被公司辞退、除名
(7) 伪造证件
(8) 不遵守公司制度及对公司制度不满
(9) 离职时不接受离职调查、离职原因不明
c) 基本满足岗位资格要求。
3.4推荐简历不得超过3份以上
以科为单位,每个部门一个月内最多只能推荐3份简历
3.5推荐简历的员工必须入社满半年以上,且在半年内未受过处罚。
3.6每人每月只能推荐1份简历。
3.7推荐简历不得推荐给本部门。
3.8不得委托他人推荐简历给本部门。
3.9推荐人不可事先与招聘部门沟通。
3.10推荐人不可向总务人事科了解招聘部门相关情况。
3.11面试期间,推荐人不得进入面试场地,不得与被面试人沟通。
3.12以上3.4-3.11规定事宜,如有员工违反规定,一经发现,立时取消被推荐人的面试资格。并取消推荐人永久的推荐资格。
謝謝樓主的分享,最近也為內部推薦的事而被經理講了幾次,
这个制度,不大懂啊。
打击积极性一说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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