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龙智库 / 劳动关系

最低工资引发的争议

leihuadou · 2006-12-27 · 原 14 回复 / 768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由于2006年9月1日起,宁波市规定最低工资为750元/月,之后我公司也开始实行,但今天发生了一个问题:我公司实行的是计件工资制,就是保底工资为750元,今有两名新员工在公司只做了10天就要辞职,(公司规定未做满一个月的新员工离职的以计件工资发放),该员工要求公司以36元一天的标准发给起工资共340元(22天计算),我们没有同意,后该员工到劳动机构告了,宁波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要求我们以36元一天的(以20.92天计算)工资标准给付员工.当时我们提出:员工一个月最多的才上22天班,为什么要按20.92天来计算?我们保证了劳动法规定的5天8小时,每周工作总时间为40小时.如果按照20.92天计算工资那么有时一个月超过了22天可能会上23天班,那还要给付多出来的一天工资吗?当时,仲裁机构的人员也说不清楚.

专家讨论 · 14 · 免费试读 3
2楼 · 风铃036 · 2006-12-27

大家可以讨论一下!

3楼 · leihuadou · 2006-12-27

看来要请我们的阿斌出马来解释了,因为他是专家.

4楼 · wu_xuechao · 2006-12-27

我们也是记件工资,有这样的问题我们是按记件算的

🔒

还有 11 层专家讨论没看完

留个邮箱成为沙龙用户,免费解锁本帖剩余 11 层 + 全站 2 万篇历史精华的完整讨论。

我们只用它给你发解锁链接与偶尔的 HR 精选,可随时退订。

本文为 HR沙龙论坛 2003–2017 年历史精华存档 · 内容已脱敏,仅供学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