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公司的人事助理, 我们公司主要销售服装,店员的工资构成是底新+提成,有一个店员自己花钱买销售(操作方法为当月购买衣服,在三包期内再退掉衣服)来骗取公司的提成,作为当班的店主管明知他弄虚作假,但仍包庇纵容店员,公司给予该当班的店主管降级的处理,降级后一周,他多次与店员在卖场聊天,不做销售,公司只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公司应该支付该店主管劳动补偿金吗?
帮帮我,公司应该给补偿金她吗
芒果果 · 2007-03-03 · 原 66 回复 / 3819 浏览 · 版块 员工关系管理
专家讨论 · 58 层(另有 8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该员工已经构成开除的条件,应该属于合法开除。因此不需要给补偿金。你说的那些材料都带上已经够了,看来LZ也是内行啊。
难!仲裁或法院都会对什么是"严重"极为感兴趣的。你犯了一个HR都容易犯的错误——该用数学语言的地方变成了文学语言。
原帖由 cowboykiki 于 2007-3-4 08:55 发表
🔒
还有 55 层专家讨论没看完
这个话题当年有 66 位 HR 同行参与讨论。留个邮箱成为沙龙用户,免费解锁本帖剩余 55 层 + 全站 2 万篇历史精华的完整讨论。
我们只用它给你发解锁链接与偶尔的 HR 精选,可随时退订。
本文为 HR沙龙论坛 2003–2017 年历史精华存档 · 内容已脱敏,仅供学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