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每看到论坛里出现有关求助如何“开除”怀孕女工(采用用的方式都不对),减少三期女职工工资,扣减职工延长劳动时间的劳动报酬,无合同依据与法律、事实依据就解除劳动关系等帖子时,良心就受到考问一次!
本版经典回放(1):大家回帖时也要反三俗
cowboykiki · 2007-03-18 · 原 13 回复 / 1120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11 层 · 免费试读 3 层
首先表明个人观点:完全支持楼主的意见。
我十分赞同楼主建议,坚决反三俗!
我支持楼主的建议,更是赞同几位前辈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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