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龙智库 / 劳动关系

试用期过两天辞退要不要给补偿金

uenzheng · 2007-03-19 · 原 50 回复 / 3179 浏览 · 版块 员工关系管理

我们公司市场部经理自从入职以来经常无故就不在单位了,她的领导很不高兴。在三个月试用期快结束的时候,我和主管销售的副总问了一下要不要给该市场部经理转正,主管副总说他考虑一下,中间我催过一次。在市场部经理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的第二天,主管副总和我说要辞退该市场部经理,我看了一下合同,试用期已过,按照北京对劳动法的解释是要赔偿她一个月的工资。又看了一下考勤,她根本没有几次上班刷卡记录,加上她平时的表现,我决定不给她补偿了。

专家讨论 · 39(另有 11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2楼 · hct · 2007-03-19

你合同签的是几年,一般1年一个月,2年2个月,3年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如果在试用期内没有单方面提出,表示同意接受,过几天都得补偿,一个月工资是要的.

3楼 · 廉法 · 2007-03-19

显而易见,试用期届满,意味着合格,必须履行双方规定的合同期限,不能以是否转正来规避。如果本人对辞退无异议,按照合同规定和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就是了;如果本人不同意辞退,想继续履行剩余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想坚持辞退,必须拿出确凿证据能够证明其确实属于可以辞退,还涉及到单位制定的制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等一系列问题,对单位来说举证很困难,胜诉的几率太小。

4楼 · uenzheng · 2007-03-19

谢谢各位细心的讲解,我也问过同行,也都说要赔偿的,可是单位不同意。只能通过这件事给我们一个教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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