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头痛的怀孕女工,该怎么办?
劳动关系实务 · 楼主 雪杉 · 2007-06-13 · 2,104 浏览 · 26 回复 · 共 21 层
楼主2007-06-13
我公司招用了一女职工,试用期三个月,可刚刚工作一个月便称,已怀孕有流产先兆,要求病休三个月,随即提交了一个月的病假单,无奈,只得同意,可后经查实,医院并无该员工的就诊记录,合理推测病假单为医生为其私自所开。其明显的欺诈行为令公司更为不悦,可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可以解除她吗? 如果不解除,她接下来要休产假、哺乳假,岂不是要一直养着她到哺乳期结束?求求各位专家给些指点。谢谢!
专家讨论 · 20 层(另有 6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2楼2007-06-13 02:36
原帖由 雪杉 于 2007-6-13 16:59 发表 http://bbs.hrsalon.org/images/common/back.gif
3楼2007-06-13 02:44
不体检,活该!
4楼2007-06-13 02:49
可以利用欺诈行为这条按制度试用期炒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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