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
燕杀风 · 2007-07-11 · 原 10 回复 / 669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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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如果单位和员工每次签定的是一年期合同,那么第三次的时候企不是要强制性的签固定合同?
按最近看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出版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书,用人单位这时候没有选择权,连签不签劳动合同都没有选择权,只要劳动者提出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就得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不同。《劳动法》,用人单位是有权决定不续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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