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这个话题讨论的是正常合法情况下的、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仅仅就是员工第一次与单位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讨论-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新员工第一次合同期多长比较合适?
冷翡宁 · 2007-07-13 · 原 20 回复 / 1284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17 层(另有 3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我比较倾向于第一次合同期在3~5年之内,这是从劳动者本身出发进行的考虑,作为劳动者,首先关注自己的发展,其次关注自己的报酬,最后关注自己的心情,当然还会有其他需要关注的方面,这里面就不再单独提出。从劳动者个人看,在一个一般的企业工作3~5年,比较能够忍受,而且,经过3~5年左右的磨合,企业和员工之间会形成一种奇怪的生活关系,有些类似夫妻,合适不合适已经基本定型,第一次合同结束,双方之间的再选择不会让大家都比较为难,不合适的不见得损失什么。合适的也完全可以在续签一个较长的二次和约。
现在的年轻人80后一代能熬得了7年么?搞不好两年就痒的不得了喽,哈哈......
其实,既使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我觉得其真实意义也不是很大.
🔒
还有 14 层专家讨论没看完
留个邮箱成为沙龙用户,免费解锁本帖剩余 14 层 + 全站 2 万篇历史精华的完整讨论。
我们只用它给你发解锁链接与偶尔的 HR 精选,可随时退订。
本文为 HR沙龙论坛 2003–2017 年历史精华存档 · 内容已脱敏,仅供学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