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是一家私人企业做网管,由于这个公司的制度很不健全,连劳动合同也没有的,只是口头的协议。他去面试的时候人事经理答应如果使用期过了1500元的要求没有问题到时给到他这个数,凭能力还可以申请加多的,试用期就是1300元。现在的问题是原来的人事经理走了,新升上一个经理,我朋友已经过了试用期,他觉得自己的能力过得去,加上工作也实在太多了,他申请加工资的时候才发现试用期过后的两个元工资依然是1300元,他们公司有拖欠工资现象,所以我朋友不知道这事。他找人事经理谈,经理说要到8月才考虑给他加工资(即是1500元),[这里说明一下,我朋友是年初进去的,到农历4月中旬就满试用期了],人事经理找另外一个经理给我朋友谈话还建议他兼任人事部的一些工作其他想多加的工资才加给他,因为他的企业不大行政和人事不分家的就是行政部门,他也是属于行政部门管的,这样的要求我觉得很过份,本来我朋友的工作已经很忙的了一个人要管几十台电脑,我朋友答应考虑但还没有答应他们。现在我朋友应该怎么做啊?请大家帮帮忙,谢谢!
急急急的求救,HR的高手请帮忙下.....
julygu · 2007-07-30 · 原 19 回复 / 1302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15 层(另有 4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一朝天子一朝臣!
楼主讲的案例发生地点在哪里很重要!劳动法三个字在很多地方是装潢哦!
过了试用期加工资的手续没有办好,况且已是过去时,要兑现过去的有点难办,
🔒
还有 12 层专家讨论没看完
留个邮箱成为沙龙用户,免费解锁本帖剩余 12 层 + 全站 2 万篇历史精华的完整讨论。
我们只用它给你发解锁链接与偶尔的 HR 精选,可随时退订。
本文为 HR沙龙论坛 2003–2017 年历史精华存档 · 内容已脱敏,仅供学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