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想问一下,关于试用期的期限问题.
试用期的期限问题.
smile94 · 2007-08-14 · 原 12 回复 / 544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10 层(另有 2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我看到网上有的写: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中第十九条中:
我是人力新人,感觉现在有点心身巨疲,感觉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
🔒
还有 7 层专家讨论没看完
留个邮箱成为沙龙用户,免费解锁本帖剩余 7 层 + 全站 2 万篇历史精华的完整讨论。
我们只用它给你发解锁链接与偶尔的 HR 精选,可随时退订。
本文为 HR沙龙论坛 2003–2017 年历史精华存档 · 内容已脱敏,仅供学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