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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47条-广大“白领”的噩梦!

fmsh2003 · 2007-08-20 · 原 14 回复 / 2478 浏览 · 版块 上海HR沙龙

《劳动合同法》已由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律在获得通过之前草案曾经公布以征求意见,我曾经仔细琢磨过,曾经参与过很多讨论。但是公布以后我发现多出来一个不可思议的第47条。如果你的工资大大高于本地的平均工资,建议你马上关注一下该法律。劳动合同法第47条堪称广大“白领”的噩梦!

专家讨论 · 13(另有 1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2楼 · 请假条 · 2007-08-20

噩梦谈不上,劳动合同法本来就是一个平衡。这次劳动合同法的出发点之一,就是维护劳动者的生存权。

3楼 · hamanday · 2007-08-20

同楼上,以前经常听说,什么人离职赚了一栋楼~

4楼 · moonjun@126.com · 2007-08-20

新劳动法的出台,我觉得是最大程度地保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使单位不得随意炒人,失业率降低,白领们是少数的,合同法不可能兼顾,不然企业都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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