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龙智库 / 劳动关系

这样能不能算工伤(急)

Viv.Wei · 2007-08-20 · 原 10 回复 / 763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一、2005年9月,公司买下之前前面留下的厂房,前面厂的保安(当时57岁),也就是一看门的老头,跟老板家人说了以后,就让他继续留下来干了,未办理入职手续,未签合同,2007年3月某日(当时在2月份已发文件,排他上夜班),晚12点开始上班,那天晚上6点45分他骑无证的摩托车,带人吃饭(正好在上班的路线上),于一辆面包车相撞,当时腿撞断,第二天打了个电话,之后他儿子就到公司把工作服退掉,说不来上班了,当时人事就未办理离职手续,他儿子说不干了,就以为他就不干了。

专家讨论 · 8(另有 2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2楼 · 拔剑四顾 · 2007-08-20

1、工伤肯定是算不上了:时间差的太多,理由不成立;

3楼 · 清酒飘香 · 2007-08-20

好像过了时限了吧,他手里什么都没有不用管了

4楼 · 聆听 · 2007-08-21

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内,上下班和回家必经路线上(包括回父母家及中午休息时间回家吃饭途中,只要方向不错),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非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或由于机动车急刹车造成乘车人员伤害而未构成交通事故的,不能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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