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问题:一男一女都是外地打工者,谈恋爱一年多,因为关系不好,老是吵架,彼此都被感情所伤害很深,于是男的提出分手,但女的不同意,后来,由于女的实在放不下这段感情,为情所困,导致自杀.自杀前男女不在一起,男的收到过女的短信,但男的以为女的是开玩笑的.请问,男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为什么?
每周一例(第四期):感情问题
hhh4863 · 2007-09-27 · 原 111 回复 / 11788 浏览 · 版块 案例分析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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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收到短信时已经深夜一点了,打电话过去女的不接.而且两人相隔很远,不在同一个市.
男的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因为2人的关系没有法律能够证明,如何让其承担责任.
1、男方应该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两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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