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收到了一份很特别的离职申请书,说它特别,就是不像别人那样表达对公司无限感激、无限热爱而不得不无奈的滴离去,或者完全公事公办的态度不咸不淡滴写着由于“家中有事”之类的原因离开。这个人明确滴说明了自己的真实离职原因,而诚恳滴向公司领导者提出了改进建议。详见下文:
精从离职案例谈员工离职管理
凌波微步 · 2007-10-24 · 原 35 回复 / 5116 浏览 · 版块 HR沙龙天津区
专家讨论 · 31 层(另有 4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在昨天我们领导力的培训中,我们谈到了管理与领导.我在想,作为一个领导是肯定不会有时间去考虑什么时候该参与转正面谈的,从这个层面上来说,这个部分HR是失职的,因为要学会管理自己的领导,让领导树立流程化的意识.从另外一个层面上讲,对于个人的维权,作为一个HR是有义务告知的,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这个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什么在新人培训或者在中说明呢?这是个问题,这也是中国企业的原罪,放任.
有的时候我就觉得很矛盾,我是一个性情中人,所以有的时候工作起来很吃力,总是分不清楚状况,其实可能很多人都和我一样的处境!看了你写的!觉得很有水平,给我很大的启发!但你们属实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原帖由 鸣一 于 2007-11-22 14:13 发表 http://bbs.hrsalon.org/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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