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公布及其三大矛盾
HR沙龙广州区 · 楼主 学委阿勇 · 2007-12-16 · 1,505 浏览 · 12 回复 · 共 9 层
楼主2007-12-16
中新网12月16日电 中国国务院12月7日举行的第198次常务会议已经通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该条例将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专家讨论 · 8 层(另有 4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2楼2007-12-17 01:09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3楼2007-12-17 02:00
“但如果员工也没申请休假,其实按照工作安排,他完全可以休假的,年底过后是否还需要支付300%报酬?”
4楼2007-12-17 02:13
原帖由 eleanor 于 2007-12-17 14:37 发表 http://bbs.hrsalon.org/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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