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下各位HR
这样的情况签订劳动合同违反合同法吗?
仁仙卧月 · 2007-12-24 · 原 14 回复 / 823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专家讨论 · 14 层 · 免费试读 3 层
我自己顶上去 有没人帮忙解答下
由于法律不具有追溯性,所以自08年起新建的用工关系应当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至于以前没有签订的那部分,应及时补签,个人认为不用对08年以前的那段时间支付双倍的工资,但是如果08年之后仍然没有签订,就要支付双倍的工资了,注意起算点是劳动合同法生效之日起
在2008年2月1号前签订都没问题.
🔒
还有 11 层专家讨论没看完
留个邮箱成为沙龙用户,免费解锁本帖剩余 11 层 + 全站 2 万篇历史精华的完整讨论。
我们只用它给你发解锁链接与偶尔的 HR 精选,可随时退订。
本文为 HR沙龙论坛 2003–2017 年历史精华存档 · 内容已脱敏,仅供学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