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副主任张世诚日前透露,全国人大法工委已就劳务派遣疑问答复劳动部:明确劳务派遣期不得超半年、岗位为非主营业务、岗位须为可替代性岗位。
人大法工委禁劳务派遣期过半年 即日起生效
jungwong · 2007-12-26 · 原 13 回复 / 884 浏览 · 版块 劳动关系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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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是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矛盾吗?
《劳动合同法》中不是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人大法工委禁劳务派遣期过半年,这不是有矛盾吗?
这不是逼迫派遣企业把人倒腾过来倒腾过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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