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的劳动法学习感受

28日下午,骄阳似火,我们以最大的勇气踏上了普法的行程,非常抱歉的是,我们还是迟到了,所幸活动也未开始,不过我们保证下次不迟到了.这是我们第二次参加网下活动,第一次活动是四周年论坛,真的很感谢冬瓜为我们提供的平台,我们又认识了好多新朋友。还是谈谈我们这次的普法的效果吧,收获还是很大的,压力却也更大了,因为我们看到,实际上劳动合同法的内容有很多仍然是很模糊的,比如说,在竞业协议中,“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岗位”,这是指哪些呢,是不是还是由企业来规定呢,咨询了刘老师,回答是劳动仲裁部门说了算,那劳动仲裁部门的依据是什么呢,刘老师举的例子非常好,是保安签协议的例子,保安虽然职位一般,那企业是不是也可以定为“其他负有保密责任的岗位”呢,这点仍然让我感到迷惑!不过很高兴的是,学的越多,理解的越多,问题也就越多了,这也是很欣慰的!

说实话,这是我在谷逸的第一次日志发表,很高兴能有这样的平台,之前我对劳动合同法基本未进行研究,因为我的主要职责是绩效考核和培训,另带招聘,劳动法基本是人力资源总部研究的事。不过现在自己调到了总部,劳动法的研究居然落到了自己的肩上,虽然有压力,却还是觉得挺有兴趣的,毕竟这一块对我来说,使应该掌握的,而冬瓜提供的机会,能够与各位同行进行探讨更是自己从事HR的一件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