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拯救你,女员工的政策?

作为一名女性,我很感谢天津经济开发区出台的一些法规和政策,比如:生育的女员工可以享受产假以外的哺乳期,时间截至到孩子一周岁,单位可不支付工资,由社保每月发放津贴,2007年的津贴已经达到1100元/月,这足以让周岁以内的孩子妈妈们安心在家照顾宝宝,且不需要为经济来源而发愁。而哺乳期并非法定假期,是需要员工所在单位批准,社保备案的。如此一来,这样的政策在某些企业成了一纸空文,女员工申请休假,单位则放开血盆大口开始了批准前的讨价还价,什么员工需自行承担个人及企业应缴纳的所有保险、什么员工需签一份入职转岗协议、什么员工需因此为企业服务三年以上且不允许提出辞职等等,由此一来,此项政策成为了女员工的卖身契,而且还卖得很贱,可能会因此要承担每月几百元的保险金,可能会因此放弃原本不错的职位,可能会因此失去未来三年更好的发展机遇,即便有人说他的协议是不生效的,到时候你可以辞职,还可以仲裁他,但真的到了那个时候,申请仲裁时效也过了,单位仍然是逍遥法外!

作为为人类担负着繁衍责任的母亲们,她们的生育行为更多是肩负了社会使命,她们更多是付出了自己的心血培养着社会人,是全社会应报以感恩的一类群体,然而,在此过程中,却因此而被要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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