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引发的矛盾
我觉得现在我国普法的程度已经达到70%了,特别是今年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不管是什么级别的工人,都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对于我们劳务派遣行业来说,绝对是一个挑战。
在今年五月份的时候就遇到了一桩离奇的工伤案子,事件起源于四月的某一天,一员工刚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两天就工伤了,把右脚弄伤了。由于此用工单位工伤处理都有定点医院,所以此员工立即就被送到医院进行医治,虽然伤情不严重,但是此员工工伤在治愈后一直不去上班,并且在我公司在给他报销工伤费用后,不知道他又从什么私人诊所里开了两三百的票据来报销。根据工伤科的规定,非正规发票是不予报销的,所以此员工就一直跑到我公司来闹,并且我们佩服该员工的特征是:可以一个人不停的在那里把一件事翻来覆去的讲,就像祥林嫂一样。这样重复的念了几天后,我们只好叫保安人员来请此人离开,他又指出我公司有人打了他,打了110,也掉了监控录像进行对证,最后是他讲的都是子虚乌有的事,110不管他,他又跑到110办公室去闹、、、、,最后最严重的是跑到工伤科、ZF去闹,恰在此时工伤科的科长刚好上任,给他弄了这么一桩的难事,所以科长把气撒到我们公司的头上,一连三个月都不给我们认定工伤。为此,我们只有不停的去求情,举证,最后终于放了我们一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