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原则性
我们公司的员工大部分都是外来务工人员,经常介绍老乡来公司工作。如果都是工人,一般是不设定门槛的,介绍了大都能录用。但是,若是基层管理以上的,我们通常都有用人回避制度,不安排在同一个部门。
车间用个统计员,超喜欢往公司介绍熟人老乡,统计是负责车间工人工资核算的,因此也适用上述的回避制度。一个多星期前吧,介绍了一个老乡,摆明说放在他的车间,我觉的奇怪,他那个车间招聘的是熟练工,并没有要普工。因此被我拒绝,我委婉告之,若其他车间有岗位再联系。今天,那个人居然又来了,我们做HR的见过的人基本是不会忘记的,我说你不是上次某某介绍的吗,他快速否认,我说你是河南人,他见我还记得,只能承认。我很气愤,因为早上那个车间主任早上和我打过招呼,说下午有个人推荐过来,居然又是这个人,我实在是很不屑他这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