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管理中领导的责任
最近公司出现这样的一个事情:公司产品部的副总找到我,说想裁掉某个还在试用期的员工,我说理由是什么?该副总告诉我理由有三条:第1:独立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差。典型事例,邮件系统从进公司到现在1个半月的时间依然不见弄好。第2:工作改进能力差,强调过几次的问题,依然没有改进。第3:试用期没有任何的突出表现。
最后我问:是否有跟员工本人讲过这些不足。该副总很肯定的回答,讲过。但一直没有改进,所以期望能把他炒掉。我说既然事情是这样的,建议和员工进行一次坦诚的沟通,让其自己提出离职,这样面上好过一点,告诉他不足也方便他以后改进。该副总以工作忙为借口,期望我人力资源部全权负责炒掉这位员工。没办法,人家职务高,而且以前都是这种管理方式,说炒就炒员工。只好接受这样的要求。由人力资源部出面进行解决这个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