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私企,做模具装配的,实行的是做六休一的制度,昨天老板说,以后加班工资一律两个月之后结算,比如我是7月份的加班工资,要到9月份才可以拿到手,因为他接受调休,加班时间可以用调休来抵扣,但是前提是公司不忙的情况下才可以这样操作,请问这样的规定合理合法吗?
请问各位,加班工资隔两个月发是否合理
不要一切 · 2010-10-06 · 原 11 回复 / 586 浏览 · 版块 薪酬与福利
专家讨论 · 10 层(另有 1 条简短回复已省略) · 免费试读 3 层
你问的是 合理么? 呵呵 那我的回答是 合理!呵呵!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种事很正常,就跟长假加班没加倍工资一样。试问现在私企有几家能完全按照劳动法行事的?呵呵!
也合理业合法,但精明的劳动者是不会同意的。
不同意是不是意味着辞工不干,事实上有谁愿意奔波劳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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