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过程发生意外能否获得赔偿

·案由

小钱是某高校机械学院一名大学四年级的学生,在学习规定的实习期间,小钱并没有跟随同学一起接受系里统一的实习安排,而是在当地一家龙头企业找到了一个实习的机会。实习某日,小钱在没有公司指派的指导老师监督的情形下肚子开启设备,致使手指受伤。公司立即将小钱送往医院救治,虽然处理及时,但手指造成永久性伤害。还没有走上工作岗位就留下这样的伤残,小钱很沮丧,他向公司提出提前录用自己为正式员工,否则公司应当承担补偿责任。公司认为建立劳动关系是双向选择的过程,公司有权利决定录用谁或不录用谁,况且小钱并不是公司的正式员工,受伤也是因其违反操作规程,在没有指导老师在场的情况下擅自操作而产生,因此公司拒绝承担任何责任。小钱无奈之下来到工伤鉴定部门,希望通过行政机关明确公司的义务,但没想到也吃了闭门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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